LOGO

什麼是法釋義學?:以二次戰後德國憲法釋義學的發展為借鏡

作者:黃舒芃
出版社:國立臺灣大學出版中心
出版日期:2020-09-02
語言:繁體中文
ISBN/ISSN:9789863504078
裝訂方式:平裝
頁數:312頁頁
開數:14.8 x 21 x 1.8 cm 開
類別:精選書展 > 人文/史/哲視野

定價:NTD$ 420
優惠價:NTD$ 378
庫存 > 有

作者介紹

黃舒芃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研究員並兼任中央研究院學術諮詢總會副執行秘書。主要研究領域包含憲法、行政法、歐盟法、國家學、國際人權法、法學方法論。近年出版的學術專論與論文集計有:Bestimmte Bindung unter Unbestimmtheitsbedingungen (2013)、Verfassungsordnung als Rahmenordnung (2018)、Europarechtsordnung als Rahmenordnung (2020)、《框架秩序下的國家權力》(2013);《框架秩序下的國家權力(二)》(2016)。另有多篇論文刊登於AöR, Der Staat等國際頂尖學術期刊。

內容簡介

  法釋義學是一門探討抽象法律規範如何被解釋並適用在具體個案中的學科,因此肩負著銜接理論與實務、抽象與具體,以及法規範通案解釋與個案適用的任務,不論在德國或台灣法學的發展過程中,都佔有一席之地。但在此同時,法釋義學重視概念和體系,以及在解釋與適用法律時強調遵循客觀一致的法則等特徵,也造成它在台灣法學界中,普遍留下抽象、與社會脫節、無法與時俱進等刻板印象。有鑑於此,本書以德國憲法釋義學在二次大戰之後的發展歷程作為討論標的,透過解析德國基本法秩序在戰後三個發展階段所陸續面對的挑戰及展現的特色,檢視德國憲法釋義學是否與如何發揮排解現實政治及社會問題的功能,期能藉此破除對法釋義學本質及任務的誤解與迷思。

內容連載(節錄)

第一章 緒論

什麼是法釋義學?望文生義,法釋義學很容易就會被理解成一種專注於「逐條釋義」的法學次領域。更具體地說,由於一般人對法律的印象,不外乎充斥著各種條文、概念術語和法院裁判,因此,法釋義學往往自然而然就和法律條文的解釋、法律概念體系的建構,以及判決評釋等等,劃上了等號。正因為法釋義學被認為是一門(只)關心法律如何解釋與適用的學問,所以長期以來,台灣法學界對於法釋義學,便形成了種種難以撼動的刻板印象。這些刻板印象包括:

一、法釋義學是一種抽象的說文解字

既然法釋義學向來關注法律概念的分析與法律條文的逐條釋義,它說穿了就是一套「說文解字」的功夫。也正因為它的本質與主要內涵就在於說文解字,研究的對象就是法條、法律概念或法院判決的文字內容,所以它勢必專注於抽象思考,相對不在乎法律制度的形成條件、發展脈絡與社會影響,當然也不重視個案特質與個體差異,甚至根本不曾留意到個別情況彼此之間有所差異。因此,在法釋義學支配下的法學,也成為一種只重視條文、概念與學說抽象羅列和辯論的學科。

二、法釋義學與社會脫節

正因為法釋義學就是一種抽象的說文解字,持續發展的結果,只是讓它越來越成為與世隔絕的象牙塔之學。法釋義學雖然重視法律如何解釋與適用,但因為只對文字與概念本身有興趣,對抽象法律條文以外的其他現象或知識一無所知,所以它所引導的法律解釋和法律適用,往往與社會現實或大眾認知嚴重脫節,也連帶導致法律解釋與適用的結果,仍然無法解決實際社會問題。由此可見,如果法學的發展只侷限在法釋義學,勢必導致法律無法回應社會需求;只重邏輯,而忽略經驗。

三、法釋義學無法與時俱進

由於始終自我滿足於抽象的說文解字,法釋義學不但勢必與社會脫節,也勢必成為一種靜態的學問,因而陷入保守落伍的困境。法釋義學既然只重視法律條文與法律概念,對社會變遷不感興趣,它的說文解字可想而知,往往無法跟上時代腳步,自然也無法發揮法律的社會功能。因此法釋義學不免使得法律變得僵化而沒有彈性,固守現狀而不知變通,最終喪失對社會的管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