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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文化史:唐宋性別與婦女死後解放

作者:盧建榮
出版社:暖暖書屋
出版日期:2022-10-08
語言:繁體中文
ISBN/ISSN:9786269610563
裝訂方式:平裝
頁數:328頁
開數:14.8 x 21 x 1.8 cm開
類別:精選書展 > 人文/史/哲視野

定價:NTD$ 400
優惠價:NTD$ 360
庫存 > 有

作者簡介

盧建榮

  現任《社會∕文化史集刊》(新高地)主編,曾任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系教授,也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立台北大學以及佛光大學歷史系兼任教授。

  作者是台灣僅見全方位思維的史家,古今中外史蹟皆其獵場,長年提倡「敘述史學」與「新文化史」,將多項獨到研究成果,改寫成平易故事版本與讀者分享。1990年代起,大量引介西方新文化史學巨作(麥田出版叢書),膾炙人口,引領兩岸年輕世代開創史學新風。

  盧氏早期敘述史著作《曹操》出版於1980年;《入侵台灣》獲2000年「中央日報」十大本土創作獎;2003年《台灣後殖民國族認同》獲書評家晏山農許為台灣史界勇於挑戰當權第一人;《咆哮彭城:淮上軍民抗爭史》2014年獲北京權威書評專欄4顆星獎。

  其他重要著作:《鐵面急先鋒:中國司法獨立血淚史》(2004)、《北魏唐宋死亡文化史》(2006)、《陳寅恪學術遺產再評價》(2010)、《白居易、歐陽修與王安石的未竟志業:唐宋新聞傳播史》(2013)、《唐宋私人生活史》(2014)、《沒有歷史的人:中晚唐的河北人抗爭史》(2020)、《唐宋吃喝玩樂文化史:園林遊憩、飯館餞別與牡丹花會》(2020)、《明清閨閣危機與節烈打造》(2020)、《聚斂的迷思:唐代財經技術官僚雛形的出現與文化政治》(2021)、《中國中古的社會與國家》(2021)、《雙標余英時:浮華教主與徒眾》(2021)、《余英時與台灣學術貴族制五十年》(2021)、《誰在統治地方:唐宋地方治理文化打造史》(2022)等書。

內容連載(節錄)

第二章 墓誌的演變史

序曰:葬者,藏也,欲人不得而見之也。君子之思也遠,故復卜于山,坎于泉,又刻名與行,從而秘之。意百代之下,治亂之變,觀其銘,思其人,而不敢廢其墓。斯孝子之心,取諸《大過》。

──宋.范仲淹〈滕公夫人刁氏墓誌銘〉

一、未定型前的演進

人類發明的墓誌銘,無論是西漢時代的中國文明,還是羅馬帝國時文明及其日後的基督教文明,都露於地表。但中國的墓誌銘到東漢以後即轉而埋入地下。相形之下,到第七世紀回教文明興起,阿拉伯人發明的墓誌銘同基督教文明一樣,也都露於地表。這是中、西墓誌銘相異的第一點。歐洲人和阿拉伯人自有墓誌銘以來,都以超簡短文句來表示。這點和長篇大論的中國墓誌有著極大的分野。這是中、西墓誌銘相異的第二點。中國的墓誌銘除非有特殊原由都是藏於地底下的。在第五世紀之前,墓誌的名稱、形制,以及書寫形式都未定制之前,墓誌尚在演變中的多元、歧出情形,筆者且舉數例來說明。

首先,東漢和帝永元四年(92)有位大官袁安去世,他的子孫給袁安做了一個墓誌銘。這個墓誌石是在民國初年被人發現在河南偃師縣一土地公祠中,當作擺設牲品的桌案,為了合用還被切了一角,以致每一句都去了句尾一個字。當時有識貨者趕緊將此石典藏於地方文物館中。到了抗戰期間,國軍為掘黃河堤以水淹日軍,乃奉命將此石帶走,並將它藏匿在熊耳山中,至今下落不明,但還好早有人做了拓片,我們今天仍有幸看到一千九百年前的情形。

這個墓誌只管詳述袁安的歷任官職,但不及生年和家世,只說了死年和葬日。在這裡,我們看到官歷成為一個人身分重要認證的憑藉,漸漸地,人們對於墓主的讚美之詞便出現在墓誌中。到了東漢晚年的第二世紀末,就有大文豪蔡邕出來指斥其事,認為是「諛墓之文」。有人認為,墓穴中藏誌石是為了方便辨認先人骸骨用的,這是擔心陵谷變遷影響地貌,使得人們在指認先墳或先人遺骸上有所困難的緣故。這個見解經常在歷代誌文於講完葬處後接著提到。

內容簡介

增補版序

「命喪黃泉」與「送你上西天」──人生得意須盡歡

  一

  本書的再版,讓我想起童少年的一段往事。

  還是小學生時,讀俗文學和漫畫,都會碰到書中人物死亡的情節,倘若講起某人去世,會說此人:「命喪黃泉」,要是結束對手生命,又會說:「送你上西天!」。小小年紀不解何以死亡會與「黃泉」和「西天」扯上關係,但從文脈上下文看,知道是與死亡相關物事。之後,年齡增長,這個童年心中小小疑惑一直銘記在心版,沒有忘卻。

  原來中國人死後世界以為是在祖墳地底,由於掘地會掘到地下水,於是人們想像先人死後聚會所在,多半在地下水更深之處,於是有「黃泉」之類的說辭加以指涉。《左傳》魯隱公元年條,載有一則故事,說一國君下到黃泉,與先人見面。這一故事後人皆津津樂道。這無疑深化了本土死後世界觀。至遲漢魏之交的文士阮瑀〈七哀詩〉即用到「九泉」之說。更到之後,直到二○○五年,我著手研究中國中古死亡文化,才弄清兩個名詞其中原故。此事竟極不尋常,事關中外文化接觸及其所帶動的性別文化有所變化。那是中國文化史一頁鉅變!

  等到印度佛教傳入中國,帶給中國人另一死後世界觀,這是說,人死後最佳去處,是去陪侍佛祖。由於佛祖是來自西方的神祇,因而極樂世界位在中國西方,如此一來,死後前往西方極樂世界的天上,便成了中國人另一死後嚮往世界。這種死後選擇的地點,便被中國簡稱之「西天」。這種異邦式死後世界觀,又與本土死後世界觀產生了文化衝突的現象。這是本書處理的一個主分題。

  二

  本書的另一主分題,是在講異邦式死後世界信仰進入中土之後,有愈來愈多人放棄原本固有本土死後世界信仰,選擇死後不再葬在配偶墓旁或祖墳墓園內。此舉令執行親長遺命的子女左右為難,不知如何是好。在唐代,畢竟本土死後世界信仰仍居主流位置,要是子女依親長遺命一不葬配偶墓旁、二不葬在家族祖墳所在,便會受到社會輿論壓力。這時主流喪葬論述講究的是夫妻合葬,以女子而論,最起碼要葬到(夫家)的家族墓園。然而,另一方面,想死後陪侍佛祖的瀕死者,針對這一主流論述。便會祭出合葬非古的反論述(counter-discourse)以為因應。這話是說,在中國古代,至晚在周公之前,是不興夫婦合葬之風俗的。它的潛台詞,是指夫妻合葬並非天經地義,而是周朝才興起的風俗。而以正統觀視之,周代新俗如何與三皇五帝時代舊俗相提並論?

  改變既有死後世界觀,其實類似宗教改宗行為,不為正統論述所容,是極其自然之事。在此,筆者發現,性別在此發生作用。採行異邦死後世界觀的人以婦女居多,而且比男性多得多。通常女性瀕死者,向其夫婿或子女,發出不夫妻合葬,或不葬在家族墓園的遺令後,她是沒事了,但所有的抗俗壓力全轉嫁到要執行遺令的夫婿或子女身上。亦即男性(夫婿或兒子)要承負執行遺令的社會輿論壓力。特別是對孝子而言,假如是一個父親先去世的喪家,現在碰到要處理亡母的葬事,亡母明令不與丈夫合葬。這家孝子若依令而行,一個不利的閒言冷語會出現。那就是鄰里會對女性亡者起疑,認定她生前多半與乃夫感情不睦,因而死都不願與乃夫相處於地下。受到這種謠言困擾的喪家子女,自然會感受難以承受的壓力。有人擋不住這種鄰里或鄉親異樣眼光,便違逆母意,不執行遺令了。女性改信異邦式死後世界觀,會帶給其子女面對難以奉行的困境,是瀕死者事先想不到的,或即令想到,也堅持己見到底。到底一位女性死後,究竟要再一如生前侍奉公婆到死後世界去,還是擺脫這些女性專屬價值觀,而改奉侍佛祖一人?這是唐代有些女性死前要面臨的重大抉擇。一旦決定皈依佛祖座前,形同擺脫三從四德的文化枷鎖,這豈非是真正的解脫?這之中意義何其重大?女性生前掙脫不了性別不平等所加諸其身上的桎梏,直到死後方可解脫。死後世界能採異邦式的心理驅力應是在這裡。

  三

  有學者對於唐代夫妻是否合葬的爭議這一現象,提出唐代是夫妻關係趨於緊張關係的看法。我覺得這一論斷過於武斷。要針對一整個時代會出現夫妻合睦關係屬多數或少數這樣的論斷,是需要充分量化數據加以比較才算數的。但這在方法上做不到。其次,要去推估一時代人際關係是正向或負向,那又需要不同時代的比較,技術上根本難以克服。我還是傾向每對夫妻關係如何,個別差異大且複雜,很難估量一個整體模式的夫妻關係出來。我常譏笑冬烘的《後漢書》作者范曄先生的一個論斷,極為搞笑。范先生說,東漢一朝是歷代風俗淳美的極致。請問他調查過他生前歷朝歷代風俗淳美程度,並作出比較研究了嗎?答案應該沒有。然則如何得出東漢風俗至美的結論呢?同理,唐代夫妻關係多緊張之說,是與范先生犯錯,是相同的。

  我在中研院的同事,原本在講論會上,提出唐代夫妻緊張說的,通過我這本書的出版,可能驚動了他吧?這位同事在二○○七年刊文時就略作修正了。這是本書出版的一件插曲,聊記於此,提醒事涉比較研究的情況,下筆發論要更加小心,千萬別妄發議論。

  四

  本書出版後獲得三篇書評,和一個報導,以及一位讀者的來函。先說來函,有位先生特別來函告知,明魯王墓誌石早已不藏在台南延平郡王祠中。今天再版便據以更正了這個訊息。其次,一個報導,登載〈文藝新書舖〉,由陳貞平小姐製作,收載《中國時報.七版.人間副刊》(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第三,關於三篇書評則先後出現在梁雅惠(台北大學歷史系大三生)文,刊載《新北大史學》第五期(2006),頁243-251,蕭旭智文,刊載《破報》(世新大學)復刊第四○八期(2006/5/5),頁1-2,以及廖宜方(台灣大學史研所博士生)文,刊載《台灣大學歷史學報》第四十三期(2009/6),頁257-267。這些評論大體皆持正面肯定立場,我就不去做回應了。只有一小點涉及學術掌故,略述於後。話說廖宜方提北師大博士侯旭東墓誌研究在我之前,舉的是二○○一年的一文,其實此前從一九九三年起,我就大量使用墓誌做研究不說,一九九五年我用造像銘記研究北朝鄉民社會與文化,並發表在《台灣師大學報》上,北師大教授何茲全與我訂交於美國的一九八七年。他向我要了此文,回去指導了其學生侯旭東的博論。侯所作與我一九九五年一文的同題博論,不飲水思源也就算了(按:以當時的兩岸條件,侯是看不到拙著的。如果沒有導師何先生與我有特殊交情,我也不會給他我的論文),他竟將拙作紮成一稻草人,對之狂射不已。其實是他欠缺對西方新文化史的認知,以致做無效評論。我是看在何茲全面上,不予說穿。如今廖宜方提起,我把這段學術掌故略述如上。如今侯氏換地盤改做秦漢史去了,算是告別中古史吧?我的鄉民社會只做到北魏,底下唐宋還有待去完成呢。至於廖提蒲慕州一九九三年出《追求一己之福》書事,也有小故事。我私下告蒲說,中國鄉民佛教信仰,有逾「私己」者,有其「公益」之一面,即告以一九九五年拙作一事。蒲先生當面向我表示:「啊,糟了」一聲。此事隱微,諒廖先生無從得知。廖先生近年做帝王墓葬,要面對更龐大的前輩研究大軍,祝他研究有成。

  五

  廖宜方書評還提到我對古文運動與墓誌文學改變的關係。這確實與我一個寫作之鴻願有關。我一直想寫一書,叫:《唐宋文學革命與地下文學》。書中所揭示的,只是我想寫的一小部分。關於私密性墓誌從何時開始朝向散文體發展,不是我的重點。廖說應在唐玄宗時就有人嘗試。這是耽迷文體演變之流者看重的。但我看重的是,試寫散文體墓誌的群作家中,如果沒有韓愈敢於不顧流俗物議的鉅大壓力,一肩扛起倡導散文體,後來散文體會從邊緣走向中心才怪!莫說韓愈生時散文體仍進不了廟堂文學的大門,即便到了北宋歐陽修師徒崛起之前,散文體革命還在未定之天呢。我重視韓愈活動熱力起點的德宗朝,即韓愈個人的文學革命業績,才是唐宋文學革命關鍵所在。至如韓愈生前有人孤明先發,算是文學革命的序幕吧。還有,到了德宗朝,而非玄宗朝,我們才看到有更高比率散文體的出現。這點是與韓愈有意識推動散文體墓誌,又相吻合。這點又符合人類文化之形成,是先有行動,再有思想上的意識,才有了定名的項目這一情況。我在此無意與文體學家辯論。雙方著眼重心同中有異,一件事的發端不容忽視,自是對的。但此中份量在全體歷史浩浩長流居於何等地位,主次輕重亦須講究。如此而已。

  六

  本書主題是死亡文化,不是民俗學的喪葬禮儀研究,我在方法上運用新文化史的一個概念:再現(representation)。這在中文學術文化上沒有可對譯的現成中文辭語。其實它的意思很簡單。我且舉例說明,我們歷史系,或研究機構如我服務過的中研院.史語所,在系務會議或所務會議上,常出現火爆爭吵場景。然而,事後整理好,發給每位成員的〈會議記錄〉,往往隱匿這些爭吵內情。假定後人根據這些〈會議記錄〉,來研究大學或學術機構的內部運作,這其實對觸及真相,仍有相當距離。意即,真相是一回事,要憑藉攸關真相的遺跡,去拼湊真相,其難度相當高。會議那件事,知情者眾,但〈會議記錄〉多半隱匿掉了許多不欲外人知曉的內部矛盾。再假定那些與會知情人士無人吐露真實情形下,後人想依據〈會議記錄〉來理解特定會議事件,只有在知情不足的條件下去呈現那件會議事故。

  至此,我們知道,事件本身是「過去」,據〈會議記錄〉拼湊的「過去」,只是事件本身的一小部分,這就是「歷史」。於是新文化史家在表達「歷史」上,會說那是實際發生的「過去」的「再現」罷了。

  再回到墓誌中一個敘事情節,是關於瀕死者在臨終場景與探視者(主要是子女和親友)互動的狀況,誌作者多半並不在現場,而是據喪家「恢復」當日臨終場景,而書寫下的一個情節。光以瀕死者交待遺言乙事而論,瀕死者多出以口語,但事後誌作者多將之改譯成書面語。可知光遺言這一情節,裡面就藏有如上由口語轉化成書面語的貓膩,遑論其他細節了。這是書中,我常說誌作者寫在墓誌中行文,只是實際發生事故再現的一個版本。這是我何以在引錄這些誌文時,會說誌作者再現臨終場景如何云云。

  本書書寫上,運用大量「再現」的概念,特此聲明如上。這是中國當代史學學術史上的首度使用再現手法的實踐。

  七

  本書更在大陸引起廣大迴響。在二○○六年台版上市以來,便有人將之轉成電子檔Po在網路上,供人免費下載。這個免費收藏的電子檔傳播之廣難以估計。二○一六年我去天津南開大學開會,巧遇北大歷史系李志生教授(中古婦女史名家,高彥頤《閨塾師》的中譯者),她當場要我贈她本書的紙本版,我返台後如約寄她一冊。二○二一年蘭州大學歷史系么振華教授(中古婦女史專家)致書通問,說新作《遺言中的隋唐女性世界》(上海:上海古籍,2021),受拙作啟發,續有所作云云。由於疫情,我到二○二二年才收到寄書,果然么教授花費比我更大的心力去探求歷史。我很欣慰,後繼研究到么教授手中,有了更進一步的深耕成績。學術的累積,才是科學進步的正道。諸如此類拙作讀友與我交流研究之事,就不一一贅述了。

  八

  死亡文化中存在性別文化豐富的訊息,在第一版上,這層意思從書名:「死亡文化」這四個字顯現不出,迨今天有機會再版,遂把書名易成今名,以便婦女/性別史的同好,易於辨識。本書不止改書名而已,連同第一版的疏失加以訂正不說,還增補了一些內容,以及文字也加以修飾,幾乎每頁都有程度不等的變動。這部分是酬謝老讀者的努力,寄望新讀者也能喜歡。最後,我要感謝小學、初中老同學吳宏哲兄,慷慨出資贊助本書。如果人生得意須盡歡,再也沒有比與老友宏哲闊別五十多年後重逢這件事了。他的大方贊助與接續閱讀本書俾便他理解我思索的歷史世界,是令我再興奮不過的幸事。再加上他自小養成閱讀歷史書的習慣,我更高興有老友閱讀本書了。

  是為序。

  盧建榮序於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台北寓所,時萬里外俄侵烏戰場如人間煉獄,烏國軍民正在浴血抗俄中。


目錄
第一章 序曲

第二章 墓誌的演變史
一、未定型前的演進
二、定型後的一些變化
三、私密性墓誌率先發動古文運動
四、秘密與公關兩型墓誌並存於世

第三章 死後相約泉下
一、戰爭攪擾日常喪葬事宜
二、政爭高潮與返葬邙山運動陷入谷底
三、先塋、薄葬與合葬
四、鰥夫的喪葬文化餐點
五、鰥夫的另類喪葬文化餐點
六、平民的全套喪葬文化餐點
七、未亡者寡婦處理亡夫的喪葬餐點
八、臨死者寡婦的喪葬抉擇
九、歧出的死亡文化書寫
十、死亡書寫與家族主義的複製

第四章 擺盪於不愧與情牽之間
一、遺囑和飾終之典的文化行為未必入誌
二、女性口頭遺囑中道德論述的文化意涵
三、女性口頭遺囑中死後特別安排的要求
四、男性口頭遺囑中的死後世界想像和情牽塵世
五、「飾終之典」中的文化/社會意涵
六、書寫體遺囑與死亡文化的關係

第五章 性別與佛教死後世界信仰
一、壁龕葬
二、火葬、巖穴葬,以及塔葬
三、母命難違,兒子為難
四、寡婦搬出先夫異穴葬令
五、鰥夫與亡妻異穴葬的處理
六、生前信佛,死後與夫同穴
七、死後與夫異穴,卻要子孫祭祠戒葷
八、女子信佛不必然死後世界一定是異邦式的
九、道教不設限女子與夫同穴與否
十、婦女死葬娘家墓園與佛教異邦式死後世界無關

第六章 終曲
參考文獻

內容簡介

增補版序

「命喪黃泉」與「送你上西天」──人生得意須盡歡

  一

  本書的再版,讓我想起童少年的一段往事。

  還是小學生時,讀俗文學和漫畫,都會碰到書中人物死亡的情節,倘若講起某人去世,會說此人:「命喪黃泉」,要是結束對手生命,又會說:「送你上西天!」。小小年紀不解何以死亡會與「黃泉」和「西天」扯上關係,但從文脈上下文看,知道是與死亡相關物事。之後,年齡增長,這個童年心中小小疑惑一直銘記在心版,沒有忘卻。

  原來中國人死後世界以為是在祖墳地底,由於掘地會掘到地下水,於是人們想像先人死後聚會所在,多半在地下水更深之處,於是有「黃泉」之類的說辭加以指涉。《左傳》魯隱公元年條,載有一則故事,說一國君下到黃泉,與先人見面。這一故事後人皆津津樂道。這無疑深化了本土死後世界觀。至遲漢魏之交的文士阮瑀〈七哀詩〉即用到「九泉」之說。更到之後,直到二○○五年,我著手研究中國中古死亡文化,才弄清兩個名詞其中原故。此事竟極不尋常,事關中外文化接觸及其所帶動的性別文化有所變化。那是中國文化史一頁鉅變!

  等到印度佛教傳入中國,帶給中國人另一死後世界觀,這是說,人死後最佳去處,是去陪侍佛祖。由於佛祖是來自西方的神祇,因而極樂世界位在中國西方,如此一來,死後前往西方極樂世界的天上,便成了中國人另一死後嚮往世界。這種死後選擇的地點,便被中國簡稱之「西天」。這種異邦式死後世界觀,又與本土死後世界觀產生了文化衝突的現象。這是本書處理的一個主分題。

  二

  本書的另一主分題,是在講異邦式死後世界信仰進入中土之後,有愈來愈多人放棄原本固有本土死後世界信仰,選擇死後不再葬在配偶墓旁或祖墳墓園內。此舉令執行親長遺命的子女左右為難,不知如何是好。在唐代,畢竟本土死後世界信仰仍居主流位置,要是子女依親長遺命一不葬配偶墓旁、二不葬在家族祖墳所在,便會受到社會輿論壓力。這時主流喪葬論述講究的是夫妻合葬,以女子而論,最起碼要葬到(夫家)的家族墓園。然而,另一方面,想死後陪侍佛祖的瀕死者,針對這一主流論述。便會祭出合葬非古的反論述(counter-discourse)以為因應。這話是說,在中國古代,至晚在周公之前,是不興夫婦合葬之風俗的。它的潛台詞,是指夫妻合葬並非天經地義,而是周朝才興起的風俗。而以正統觀視之,周代新俗如何與三皇五帝時代舊俗相提並論?

  改變既有死後世界觀,其實類似宗教改宗行為,不為正統論述所容,是極其自然之事。在此,筆者發現,性別在此發生作用。採行異邦死後世界觀的人以婦女居多,而且比男性多得多。通常女性瀕死者,向其夫婿或子女,發出不夫妻合葬,或不葬在家族墓園的遺令後,她是沒事了,但所有的抗俗壓力全轉嫁到要執行遺令的夫婿或子女身上。亦即男性(夫婿或兒子)要承負執行遺令的社會輿論壓力。特別是對孝子而言,假如是一個父親先去世的喪家,現在碰到要處理亡母的葬事,亡母明令不與丈夫合葬。這家孝子若依令而行,一個不利的閒言冷語會出現。那就是鄰里會對女性亡者起疑,認定她生前多半與乃夫感情不睦,因而死都不願與乃夫相處於地下。受到這種謠言困擾的喪家子女,自然會感受難以承受的壓力。有人擋不住這種鄰里或鄉親異樣眼光,便違逆母意,不執行遺令了。女性改信異邦式死後世界觀,會帶給其子女面對難以奉行的困境,是瀕死者事先想不到的,或即令想到,也堅持己見到底。到底一位女性死後,究竟要再一如生前侍奉公婆到死後世界去,還是擺脫這些女性專屬價值觀,而改奉侍佛祖一人?這是唐代有些女性死前要面臨的重大抉擇。一旦決定皈依佛祖座前,形同擺脫三從四德的文化枷鎖,這豈非是真正的解脫?這之中意義何其重大?女性生前掙脫不了性別不平等所加諸其身上的桎梏,直到死後方可解脫。死後世界能採異邦式的心理驅力應是在這裡。

  三

  有學者對於唐代夫妻是否合葬的爭議這一現象,提出唐代是夫妻關係趨於緊張關係的看法。我覺得這一論斷過於武斷。要針對一整個時代會出現夫妻合睦關係屬多數或少數這樣的論斷,是需要充分量化數據加以比較才算數的。但這在方法上做不到。其次,要去推估一時代人際關係是正向或負向,那又需要不同時代的比較,技術上根本難以克服。我還是傾向每對夫妻關係如何,個別差異大且複雜,很難估量一個整體模式的夫妻關係出來。我常譏笑冬烘的《後漢書》作者范曄先生的一個論斷,極為搞笑。范先生說,東漢一朝是歷代風俗淳美的極致。請問他調查過他生前歷朝歷代風俗淳美程度,並作出比較研究了嗎?答案應該沒有。然則如何得出東漢風俗至美的結論呢?同理,唐代夫妻關係多緊張之說,是與范先生犯錯,是相同的。

  我在中研院的同事,原本在講論會上,提出唐代夫妻緊張說的,通過我這本書的出版,可能驚動了他吧?這位同事在二○○七年刊文時就略作修正了。這是本書出版的一件插曲,聊記於此,提醒事涉比較研究的情況,下筆發論要更加小心,千萬別妄發議論。

  四

  本書出版後獲得三篇書評,和一個報導,以及一位讀者的來函。先說來函,有位先生特別來函告知,明魯王墓誌石早已不藏在台南延平郡王祠中。今天再版便據以更正了這個訊息。其次,一個報導,登載〈文藝新書舖〉,由陳貞平小姐製作,收載《中國時報.七版.人間副刊》(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第三,關於三篇書評則先後出現在梁雅惠(台北大學歷史系大三生)文,刊載《新北大史學》第五期(2006),頁243-251,蕭旭智文,刊載《破報》(世新大學)復刊第四○八期(2006/5/5),頁1-2,以及廖宜方(台灣大學史研所博士生)文,刊載《台灣大學歷史學報》第四十三期(2009/6),頁257-267。這些評論大體皆持正面肯定立場,我就不去做回應了。只有一小點涉及學術掌故,略述於後。話說廖宜方提北師大博士侯旭東墓誌研究在我之前,舉的是二○○一年的一文,其實此前從一九九三年起,我就大量使用墓誌做研究不說,一九九五年我用造像銘記研究北朝鄉民社會與文化,並發表在《台灣師大學報》上,北師大教授何茲全與我訂交於美國的一九八七年。他向我要了此文,回去指導了其學生侯旭東的博論。侯所作與我一九九五年一文的同題博論,不飲水思源也就算了(按:以當時的兩岸條件,侯是看不到拙著的。如果沒有導師何先生與我有特殊交情,我也不會給他我的論文),他竟將拙作紮成一稻草人,對之狂射不已。其實是他欠缺對西方新文化史的認知,以致做無效評論。我是看在何茲全面上,不予說穿。如今廖宜方提起,我把這段學術掌故略述如上。如今侯氏換地盤改做秦漢史去了,算是告別中古史吧?我的鄉民社會只做到北魏,底下唐宋還有待去完成呢。至於廖提蒲慕州一九九三年出《追求一己之福》書事,也有小故事。我私下告蒲說,中國鄉民佛教信仰,有逾「私己」者,有其「公益」之一面,即告以一九九五年拙作一事。蒲先生當面向我表示:「啊,糟了」一聲。此事隱微,諒廖先生無從得知。廖先生近年做帝王墓葬,要面對更龐大的前輩研究大軍,祝他研究有成。

  五

  廖宜方書評還提到我對古文運動與墓誌文學改變的關係。這確實與我一個寫作之鴻願有關。我一直想寫一書,叫:《唐宋文學革命與地下文學》。書中所揭示的,只是我想寫的一小部分。關於私密性墓誌從何時開始朝向散文體發展,不是我的重點。廖說應在唐玄宗時就有人嘗試。這是耽迷文體演變之流者看重的。但我看重的是,試寫散文體墓誌的群作家中,如果沒有韓愈敢於不顧流俗物議的鉅大壓力,一肩扛起倡導散文體,後來散文體會從邊緣走向中心才怪!莫說韓愈生時散文體仍進不了廟堂文學的大門,即便到了北宋歐陽修師徒崛起之前,散文體革命還在未定之天呢。我重視韓愈活動熱力起點的德宗朝,即韓愈個人的文學革命業績,才是唐宋文學革命關鍵所在。至如韓愈生前有人孤明先發,算是文學革命的序幕吧。還有,到了德宗朝,而非玄宗朝,我們才看到有更高比率散文體的出現。這點是與韓愈有意識推動散文體墓誌,又相吻合。這點又符合人類文化之形成,是先有行動,再有思想上的意識,才有了定名的項目這一情況。我在此無意與文體學家辯論。雙方著眼重心同中有異,一件事的發端不容忽視,自是對的。但此中份量在全體歷史浩浩長流居於何等地位,主次輕重亦須講究。如此而已。

  六

  本書主題是死亡文化,不是民俗學的喪葬禮儀研究,我在方法上運用新文化史的一個概念:再現(representation)。這在中文學術文化上沒有可對譯的現成中文辭語。其實它的意思很簡單。我且舉例說明,我們歷史系,或研究機構如我服務過的中研院.史語所,在系務會議或所務會議上,常出現火爆爭吵場景。然而,事後整理好,發給每位成員的〈會議記錄〉,往往隱匿這些爭吵內情。假定後人根據這些〈會議記錄〉,來研究大學或學術機構的內部運作,這其實對觸及真相,仍有相當距離。意即,真相是一回事,要憑藉攸關真相的遺跡,去拼湊真相,其難度相當高。會議那件事,知情者眾,但〈會議記錄〉多半隱匿掉了許多不欲外人知曉的內部矛盾。再假定那些與會知情人士無人吐露真實情形下,後人想依據〈會議記錄〉來理解特定會議事件,只有在知情不足的條件下去呈現那件會議事故。

  至此,我們知道,事件本身是「過去」,據〈會議記錄〉拼湊的「過去」,只是事件本身的一小部分,這就是「歷史」。於是新文化史家在表達「歷史」上,會說那是實際發生的「過去」的「再現」罷了。

  再回到墓誌中一個敘事情節,是關於瀕死者在臨終場景與探視者(主要是子女和親友)互動的狀況,誌作者多半並不在現場,而是據喪家「恢復」當日臨終場景,而書寫下的一個情節。光以瀕死者交待遺言乙事而論,瀕死者多出以口語,但事後誌作者多將之改譯成書面語。可知光遺言這一情節,裡面就藏有如上由口語轉化成書面語的貓膩,遑論其他細節了。這是書中,我常說誌作者寫在墓誌中行文,只是實際發生事故再現的一個版本。這是我何以在引錄這些誌文時,會說誌作者再現臨終場景如何云云。

  本書書寫上,運用大量「再現」的概念,特此聲明如上。這是中國當代史學學術史上的首度使用再現手法的實踐。

  七

  本書更在大陸引起廣大迴響。在二○○六年台版上市以來,便有人將之轉成電子檔Po在網路上,供人免費下載。這個免費收藏的電子檔傳播之廣難以估計。二○一六年我去天津南開大學開會,巧遇北大歷史系李志生教授(中古婦女史名家,高彥頤《閨塾師》的中譯者),她當場要我贈她本書的紙本版,我返台後如約寄她一冊。二○二一年蘭州大學歷史系么振華教授(中古婦女史專家)致書通問,說新作《遺言中的隋唐女性世界》(上海:上海古籍,2021),受拙作啟發,續有所作云云。由於疫情,我到二○二二年才收到寄書,果然么教授花費比我更大的心力去探求歷史。我很欣慰,後繼研究到么教授手中,有了更進一步的深耕成績。學術的累積,才是科學進步的正道。諸如此類拙作讀友與我交流研究之事,就不一一贅述了。

  八

  死亡文化中存在性別文化豐富的訊息,在第一版上,這層意思從書名:「死亡文化」這四個字顯現不出,迨今天有機會再版,遂把書名易成今名,以便婦女/性別史的同好,易於辨識。本書不止改書名而已,連同第一版的疏失加以訂正不說,還增補了一些內容,以及文字也加以修飾,幾乎每頁都有程度不等的變動。這部分是酬謝老讀者的努力,寄望新讀者也能喜歡。最後,我要感謝小學、初中老同學吳宏哲兄,慷慨出資贊助本書。如果人生得意須盡歡,再也沒有比與老友宏哲闊別五十多年後重逢這件事了。他的大方贊助與接續閱讀本書俾便他理解我思索的歷史世界,是令我再興奮不過的幸事。再加上他自小養成閱讀歷史書的習慣,我更高興有老友閱讀本書了。

  是為序。

  盧建榮序於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台北寓所,時萬里外俄侵烏戰場如人間煉獄,烏國軍民正在浴血抗俄中。


目錄
第一章 序曲

第二章 墓誌的演變史
一、未定型前的演進
二、定型後的一些變化
三、私密性墓誌率先發動古文運動
四、秘密與公關兩型墓誌並存於世

第三章 死後相約泉下
一、戰爭攪擾日常喪葬事宜
二、政爭高潮與返葬邙山運動陷入谷底
三、先塋、薄葬與合葬
四、鰥夫的喪葬文化餐點
五、鰥夫的另類喪葬文化餐點
六、平民的全套喪葬文化餐點
七、未亡者寡婦處理亡夫的喪葬餐點
八、臨死者寡婦的喪葬抉擇
九、歧出的死亡文化書寫
十、死亡書寫與家族主義的複製

第四章 擺盪於不愧與情牽之間
一、遺囑和飾終之典的文化行為未必入誌
二、女性口頭遺囑中道德論述的文化意涵
三、女性口頭遺囑中死後特別安排的要求
四、男性口頭遺囑中的死後世界想像和情牽塵世
五、「飾終之典」中的文化/社會意涵
六、書寫體遺囑與死亡文化的關係

第五章 性別與佛教死後世界信仰
一、壁龕葬
二、火葬、巖穴葬,以及塔葬
三、母命難違,兒子為難
四、寡婦搬出先夫異穴葬令
五、鰥夫與亡妻異穴葬的處理
六、生前信佛,死後與夫同穴
七、死後與夫異穴,卻要子孫祭祠戒葷
八、女子信佛不必然死後世界一定是異邦式的
九、道教不設限女子與夫同穴與否
十、婦女死葬娘家墓園與佛教異邦式死後世界無關

第六章 終曲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