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周娟、李禎環出版社:時報出版出版日期:2023-09-26語言:繁體中文ISBN/ISSN:9786263742123裝訂方式:平裝 頁數:232頁開數:21*14.8*1.5 cm開類別:精選書展 > 社會議題/研究
李周娟14年資歷的資深記者,也是女兒藝琳的媽媽、職場婦女。懷抱著「不想再讓任何一名女性死去」的心情寫各種報導和書籍。目前任職於獨立媒體「IUM」,採訪並報導了「親密殺人」。未來也想繼續深入地講述女性的故事。李禎環2007年加入Ohmynews,曾任企劃採訪組組長、政治部部長。曾加入「IUM」,目前任職於Ohmynews。截至2021年,韓國的實體和網路媒體超過了1萬家,偶爾會想像若是每一家都能專門深入報導一個問題,也許社會能變得比現在更好。
簡郁璇專職譯者,期許在時間的淬鍊下,練就收放自如的譯筆。譯有《關於女兒》、《我是金智恩》、《他人》、《兩個女人住一起》、《中央站》等數十冊。Facebook、Instagram:小玩譯。
「親密殺人」不是「約會暴力」是整個社會必須全力阻止的連續殺人! 只是想跟他分手的我,為何最後卻送了命? 打開108名受害女性的判決書,揭開隱藏在「交往」背後的連續殺人 這些,都是發生在臺灣的真實案件── 男子不滿前女友拒絕復合,刺殺女友47刀,甚至親吻遺體;拳擊教練分屍女友後輕生;男子攜水果刀闖入女方家要求復合不成,砍殺對方致死…… 親密殺人不是突發的悲劇,更不是單一個案── 在被交往對象殺害前,多數被害人已經長期遭受暴力相向,即便鬧上警局,也怕會被報復而撤告。更有加害人在被警察釋放後,重返現場行兇得逞…… 只是想分手,卻被愛過的他,在我以為最安全的地方殺害── 加害人總辯稱是她瞧不起自己、她劈腿、她拒絕我,自己才憤而殺人。死去的女性無法再為自己說話,法庭上,只有加害人的聲音嘹亮...... 本書根據108件親密殺人案件,揭露隱藏在「交往關係」中的「親密殺人」真相。由於關係親密,多半案發在雙方家中、車內等私密場所,幾乎沒有目擊者,在被粉紅泡泡包裝的戀愛與約會樣貌背後,被害女性往往承受長期深層的恐懼,卻對交往對象的暴力行為束手無策,最後甚至葬送生命。 我們該如何察覺警訊,司法機構可以怎麼預防與制裁?透過108位受害女性的真實遭遇,試圖提出這個社會乃至於國家,應該做出的改變。
前言 妳沒有做錯任何事Chapter 1.被抹去的女人們我是親密殺人的被害人51:未填上答案的問號108:只是「最少」的數字68:深信那個地方很安全5.4:他的量刑78:連電子腳鐐都沒有30:我只是想分手而已57:持續被掩蓋的死亡被留下的人們訪談:女人也有生存權Chapter 2.無處可逃的我,孤獨一人怪人、密室、獨自一人今天也被交往過的男人……那男人重返的時間目擊者那些努力不放棄人生的臉孔訪談:為倖存者加油Chapter 3.不必酌情考量他的激憤親密殺人的審判,公正嗎?殺了女友,卻仍是自由身殺人的代價都打到快死了,還不算殺人?我的死亡是沉默的消失的正義訪談:國家必須介入這場命案Chapter 4.現在仍有女人正面臨死亡從「德盧斯模式」看見希望曙光向一百一十三個地方政府提問國會的怠忽職守就算只有一人都嫌多訪談:一名女性也不能失去直到我死了,我們才分手──親密殺人,一○八名女性的紀錄結語 銜接與連結──IUM
專文導讀── 王曉丹(政治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 共鳴推薦── 王玥好(勵馨基金會執行長) 方念萱(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副教授) 杜瑛秋(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 苗博雅(台北市議員) 盧郁佳(作家) 蔣宜婷(《鏡週刊》人物組記者) (依首字筆畫排序) 為何女性在進入交往關係後,在司法眼中就變成男性的所有物?社會難道是在保障男性有權糟蹋她出氣?既然已經證實立法可以遏阻,我們就必須做出改變。──盧郁佳(作家) 本書呈現韓國親密關係暴力不同於官方數據,更接近真實的女性死亡人數、更殘酷的案件樣貌,不只讓人們看見受害女性的痛苦,其不厭煩地向有權者提問、提出建議解方,令人敬佩。──蔣宜婷(《鏡週刊》人物組記者)
#前言 妳沒有做錯任何事 我們不知道妳的名字,不知道妳過去有著什麼樣的人生,不知道妳的夢想為何,也無從得知妳曾想如何編織剩餘的二十代青春年華。 我們所知甚少。只知道妳是一名二十六歲的女性上班族,對咖啡有濃厚興趣,甚至會去上咖啡師課程。妳在上課時遇見了一個男人,跟他交往了三個多月。那男人總是把妳的手機藏起來,而且不守約定。所以妳向男人提出分手,他卻在妳面前企圖自殺。 最後,妳的生命畫上了句點。 這就是我們所知的一切。是法官以殺人罪向殺死妳的那個男人問刑的判決書第九頁的內容。這讓我們對於像這樣寫文章給妳感到愧疚。對不起,無法親自獲得妳的允許,我們對此深感遺憾。 我們搜尋了二○一六年到二○一八年間,「雙方未以法定婚姻狀態交往而後殺人的事件」的判決書,最終找到了一百零八篇判決書,它們是針對使一百零八名女性失去生命的男性所寫下的判決書。 妳的故事尤其在我們心中縈繞不去。二十六歲的妳該有多麼閃耀動人?泡咖啡時又會是多麼慎重呢?在住處安然入眠時的妳,又曾作過什麼樣的夢?我們試著想像妳的各種日常點滴。 和那個男人交往不到百天,用心經營二十六年的生活就此四分五裂。當妳提出分手,那男人卻在妳面前說要自殺時,妳一定很害怕;當那男人直到凌晨五點都不肯放妳回家時,妳又有多恐懼?當那男人把遺書寄給妳的老闆,上頭寫著如果分手就要死給妳看時,妳的處境又有多艱難呢? 妳或許會為自己和那個年長九歲的男人交往感到後悔莫及,或許還會心想,早知道就不要上什麼咖啡師課程,我們很擔心妳會怪自己「沒有看男人的眼光」,但這不是妳的錯,妳沒有做錯任何事。 只是我們仍免不了去設想「假如」。當男人寄出遺書時,當男人不放人時,假如有人能伸出援手的話……假如警察能介入,把那男人從妳身邊拉開,假如能把置妳於死地的種種「前兆」都清除掉,或許妳就不會離開了。 假如真能如此……二○一八那年是二十六歲的妳,今年應該二十九歲 了。搞不好妳會為了即將邁入三十大關而徬徨失措,或為了追尋其他夢想去進修,過著理所當然的每一天。偏偏少了那些「假如」,妳無法迎接三十歲的到來,這讓我們耿耿於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