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我反對!」不恐龍大法官RBG第一手珍貴訪談錄:橫跨近30年,13場關於愛、自由、人生及法律的對話

作者:傑佛瑞‧羅森 Jeffrey Rosen
出版社:麥田
出版日期:2021-07-01
語言:繁體中文
ISBN/ISSN:9786263100169
裝訂方式:平裝
頁數:304頁頁
開數:21 x 14.8 x 2.3 cm開
類別:精選書展 > 人文/史/哲視野

定價:NTD$ 420
優惠價:NTD$ 378
庫存 > 有

作者簡介

傑佛瑞‧羅森Jeffrey Rosen
現為國家憲法中心主任兼執行長、喬治城大學法學教授,並為《大西洋》雜誌寫稿。著有六本書籍,近作為《路易斯・D・布蘭迪斯》(Louis D. Brandeis)和《威廉・霍華德・塔虎脱》(William Howard Taft)。羅森曾任《新共和》(The New Republic)法律事務編輯和《紐約客》(The New Yorker)記者。

譯者簡介

朱怡康
專職譯者,守備範圍以宗教、醫療、政治與科普為主。譯有《為神而辯》、《塔木德精要》、《二十一世紀生死課》、《自閉群像》、《怎樣說科學》、《為什麼我們製造出玻璃心世代?》、《也許你該找人聊聊》等書。其他歷史、科普譯作散見於《BBC知識》月刊。

臉書專頁「靈感總在交稿後」:www.facebook.com/helpmemuse

內容簡介

她曾說:
「我不因我的性別要求特權,
我只想要我們的男性同胞把腳從我們的脖子上移開。」

她也問過許多學者:
「有哪位大法官人選是總統可以提名、參議院會通過,而且是你希望能在最高法院取代我的?」
無人能夠回答。


她是人們口中「聲名狼藉的RBG」(The Notorious R.B.G.)
也是美國最高法院史上第二位女性大法官,性別平權的最強推手!
本書作者傑佛瑞‧羅森與RBG相識近30年、亦是她忘年之交
藉由13篇珍貴訪談,呈現了最真實而有血有肉的RBG,
讓我們看見她不僅是高高在上的法律制定者、公平正義的捍衛者,
也是忠誠的伴侶、更是熱愛生命的自由人!


林志潔(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專文導讀
尤美女(前立委,人權律師)、苗博雅(台北市議員)、顏擇雅 (作家、出版人)、賴芳玉 (律師)、張瑜鳯(臺北地院法官)、蘭萱(資深媒體人╱中廣蘭萱時間節目主持人)│熱血推薦


◇◇不恐龍大法官RBG給世人最可貴的箴言◇◇

▶即使作為鬥士,也不需要愁眉苦臉。

▶為維護傳統而維護傳統,並非正當目的。

▶只有男女雙方對養育子女負起同等責任,兩性之間才可能真正平等。

▶為你所在乎的事而戰,但要讓他人加入你,以這樣的方式去實踐它。

▶我不因我的性別要求特權,我只想要我們的男性同胞把腳從我們的脖子上移開。

▶有人問我,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中,要有幾位女大法官才算足夠,我說九位。人們對這答案表示驚訝,但當九位大法官全由男性擔任時,卻無人提出質疑。

露絲‧拜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不僅是美國史上首位民主黨兼猶太裔女性身分的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是最受人民歡迎的一位大法官。她在美國家喻戶曉,並因其直率敢言的作風,被年輕人暱稱為「聲名狼藉的RBG」。本書作者傑佛瑞‧羅森為美國國家憲法中心主任兼執行長,也是她的好友,藉由書中多年來一系列與金斯柏格的對談,呈現了最有血有肉的RBG,讓人一覽這位不平凡的女性平易近人且不為人知的一面,以及她在法律執行面向上無比縝密、超越時代的思索。對談從九○年代開始,延續到川普時代,金斯伯格分享了她對各種事務的看法:她剖析「羅訴韋德案」的利弊;她笑談她與丈夫的鶼鰈情深;她分析#MeToo運動的崛起;她討論她最希望被推翻的判決;她也分享該如何保持自律,如何擁有充實又富有同理心的人生,當然,還有她對最高法院的未來展望。這部難能可貴的訪談錄展現了真實的金斯伯格,一個擁有鋼鐵般決心,以最高標準要求自我,同時竭盡畢生所能、讓世界變得更美好的偉大人格。

目錄

導 讀◎我們不同,但我們為一
序 言
第一章 她的指標案件
第二章 婚姻是平等個體的結合
第三章 羅訴韋德案
第四章 權利法案與平等保護
第五章 法界姊妹
第六章 尼諾
第七章 兩位首席
第八章 當異議引爆迷因
第九章 她想推翻的判例
第十章 審時度勢
第十一章 #MeToo與更佳的兩性合作
第十二章 與瑪格麗特・愛特伍會晤
第十三章 不世之功
註釋
謝辭

◇◇各界推薦◇◇

「想像一下,與露絲‧拜德‧金斯伯格大法官一起喝咖啡,談論法律、最高法院、婚姻、家庭、音樂、打贏和輸掉的判決。如果你覺得似乎不太可能,這部訪談錄便是最好的替代品。」——琳達‧格林豪斯(Linda Greenhouse),普立茲獎得主,《紐約時報》前最高法院記者

「露絲‧拜德‧金斯伯格在美國法律和政治方面的成就是無與倫比的。這部訪談錄的內容涵蓋了幾十年來她作為律師、法官和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傑出職業生涯,並讓人深入瞭解她對憲法的理解,以及憲法解釋中的利害關係。」——吉兒‧萊波爾(Jill Lepore),《真理的史詩》作者

「露絲‧拜德‧金斯伯格既是律師的開路先鋒,也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她是美國歷史上的關鍵人物。本書對於法律判例和意見書的背後推手做了迷人的觀察。金斯伯格大法官的幽默、深刻的智慧和溫暖在這本引人入勝的書中閃耀。」 ——安妮特‧高登-里德(Annette Gordon-Reed),普立茲獎得主、哈佛法學院法學史教授

「對這位美國最多迷因的法學家,許多讀者總覺得還想瞭解更多,本書一定會吸引他們……而那些以為自己會讀到一本 RBG精采軼事大全集的讀者,最終則會有更豐富的收穫:你會感覺自己像一個法律系學生,有幸坐在全世界最酷的法學院研討會上。」——《華盛頓郵報》

「在這部獨具慧眼的作品中……傑佛瑞‧羅森充滿幫助的註解和直截了當的採訪風格讓金斯伯格大法官非凡的法律頭腦成為焦點。許多大法官的崇拜者以及對憲法感興趣的讀者會發現這本書充滿了寶貴的見解。」——《出版人周刊》

導讀|我們不同,但我們為一

林志潔|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




答應寫這本書的導讀時,並未想到隨之而來的肺炎疫情不斷升溫,使台灣社會因為防疫政策、疫苗爭取與資源分配,屢次陷入對立的漩渦。本於法律人對分配正義與生俱來的關注,我就在疫情的三級警戒時期,讀完了這本Conversations with RBG中譯本:《「我反對!」不恐龍大法官RBG第一手珍貴訪談錄》。

對我來說,寫書的導論是個浩大工程,導讀者要有開出嬌美豔麗、芳香誘人的花朵、吸引讀者前來翻閱的功力,否則一不小心,就可能變成加害給付。我認為一個好的導論者應該要能做到:

第一、仔細讀完整本書;
第二、自己喜歡這本書;
第三、有強烈的欲望推薦他人也要讀這本書;
第四、用文字把書的內容和推薦的原因寫出來。

更何況之前我已經寫過關於RBG的〈當代女性的突圍〉(https://storystudio.tw/article/s_for_supplement/ruth-bader-ginsburg-and-sex-discrimination/)一文,這第二篇導論,要從怎樣的觀點切入,就非常重要。

許多人以為我每天創作大量文字,寫文章是很快速的。但其實寫日常生活雜感、報紙論壇,和寫書評導論的費力程度相比差距很大。前兩者其實都是由自我的論點出發,我心生我口,我手寫我口,有強大的動力要去言說、去寫出來。但後者需要從讀者觀點出發,基本上是要站在書的作者和書的讀者的角度去寫,超難超累,會答應撰寫導讀,完全因為是我自己非常尊敬這樣一位法律人。

同為女性,同為女性主義者,同為人妻人母,同為曾經的執業律師,同為想要改革社會不平等的法律人,在某些特別疲倦、有些灰心的時刻,我也會覺得需要一些力量。但是,正如我時常分享的體會:人生如同登山,若你達到了一個高度,如果放棄不是你的選項,就必須要有忍受孤獨的能力,不要去指望別人能理解你、陪伴你、支持你。

因此,如果在獨自前進的山徑上巧遇山友,有伴同行之感,總令人格外珍惜。而倘若在爬山爬到快要沒力之時,卻能在山屋裡看到之前山友所留下的指引,彷彿就是在黑夜中看到燦爛的星光了。

讀RBG的訪談錄,就具備如此「南針在抱」的典範功能,令人不忍釋卷!

作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第二位女性大法官,自打最高法院生態改變後,從曾經的多數意見和主筆,成了少數意見派,但她從不放棄運用意見書為未來的立法修法作為說帖,金斯伯格大法官的一生,見證、參與、影響了美國女權運動的發展與平等在法律中被落實的許多重要判決。金斯伯格大法官在二○二○年九月辭世,讓許多人包括我在內,深感哀傷和憂慮。就如她面對一些希望她在歐巴馬總統在任時就提早退休的學者所說:你認為有哪一位人選是總統可以提名、參議院會通過而且你希望能在最高法院中來取代我的?

結論是沒有、無可取代。而無可取代確實就是金斯伯格大法官的歷史定位。

這也是這一本書彌足珍貴之處。

作者對金斯伯格大法官的訪談精準又直率,金斯伯格大法官也來者不拒,有問必答,用幽默機智但又有高度的專業回覆許多困難的提問。

例如作者問:您寫過這麼多的意見書,您認為哪一件對公民自由最有貢獻?金斯伯格大法官說:喔,你這個問題就像在問我最喜歡四個孫子中的哪一個一樣!太多了啊!(讀到此,我忍不住哈哈大笑)但金斯伯格接著說:如果是女權領域的話,我想是VMI!

VMI指的是Virginia Military Institute,即著名的維吉尼亞軍校案,維吉尼亞軍校不允許女性申請入學,並以願意建立維吉尼亞女子軍事學院為解套方案,認為女性特質不適合軍事教育,也不適合男女混校,後經最高法院認為違反憲法平等權之規定,此判決之主筆即為金斯伯格大法官。

當作者問及金斯伯格最想推翻哪一個最高法院的判決時,她也直指:雖然自己尊重權力分立,認為司法宜窄不宜寬,法律有問題的常規作法,應該交給國會處理,但是如果一個法律涉及優惠差別待遇(也就是給予少數或弱勢群體較為優惠的措施,例如婦女保障名額或原住民加分政策),此時最高法院卻以嚴格的審查標準來做檢視,因而認定這樣的差別待遇違反憲法平等權的規定,例如費雪訴德州大學案(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 570 U.S. 297[2013]),這就是她所不能同意的。

本書提到許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攸關平權的判決,也從金斯伯格大法官的訪談中,看到時代的演進。例如她提到,早期她擔任律師協助的這些平權案例幾乎都涉及男主外女主內的法律,例如鰥夫不可以領取社會保險的育兒津貼(Weinberger v. Wiesenfeld, 420 U.S. 636[1975]),例如女性中尉軍官無法如男性軍官在結婚後享有房屋津貼或醫療福利(Frontiero v. Richardson, 411 U.S. 677[1973]),在逐步消弭法律這種直接的差別待遇後,也出現許多其他不同層面的性別議題,例如涉及部分生產式墮胎(Gonzales v. Carhart, 550 U.S. 124[2007])或近期的雇主是否得基於宗教信仰或道德理由,拒絕為員工提供醫療保險服務裡的避孕項目(Little Sisters of the Poor Saints Peter & Paul Home v. Pennsylvania - 140 S. Ct. 2367[2020])。

我國婦女權利運動受美國婦運影響極深,不論在法制面或政策面,都可以看到美國法的身影。金斯伯格大法官對美國性別平權的許多努力,在遙遠的另一個國家獲得極大的進展,甚至訂了同婚合法的專法,這應該是她完全預料不到的成果。

本書除了回顧許多經典的判決外,也從訪談中讓大家更理解金斯伯格大法官的觀點。事實上,許多她的觀察和憂心,一樣可以適用於台灣的新世代身上。比如她擔憂許多年輕一輩因為前人的努力爭取,就容易將權利的存在視為理所當然,而卻少了奮鬥的動力;比如她提到年輕人應該真愛立國的價值,不要以為法律是萬能的,正如勒恩德‧漢德法官所言,如果自由之魂從人民的心中死去,沒有任何一間法院能讓它復生;比如她勉勵年輕人不要單打獨鬥,要找想法接近的人一起努力,期待下一代的女性主義者,要致力於消除無意識的偏見,而落實的方法可以是讓更多的女性有機會上場。

在各種訪談議題中的分享中,有一點讓人印象特別深刻,就是金斯伯格大法官對於分屬不同派別的大法官,不論是對美國最高法院第一位女性大法官歐康諾的推崇,或是與極端保守派大法官史卡利亞長年保持不變的友誼。那樣跨黨派的情誼和對守護憲法一致的愛,讓他們既不同,又合一。就像在《史卡利亞/金斯伯格》這部歌劇中所寫的——We are different, We are one. 這樣的境界需要修煉,也很值得台灣的法律人,甚至全體知識分子學習。

或許我們可以用這樣一種「共同為社會更好」的信念,作為本導讀的結語。在紛擾不安的疫情中,回顧金斯伯格大法官的生平、她為看到平權所做的奮鬥、閱讀她為實踐憲法精神所寫的各種意見書,我們期待在台灣,也能有更多以愛、自由、人生和法治為主題的對話。因為我們或許對於問題應如何解決的看法有所差異,但我們對民主自由的價值和對於國家社會的愛,並沒有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