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惘然記 散文集二.一九五○ ~ 八○年代[張愛玲典藏新版]

作者:張愛玲
出版社:皇冠
出版日期:2010-04-19
語言:繁體中文
ISBN/ISSN:9789573326519
裝訂方式:平裝
頁數:224頁
開數:14.8 x 21 x 1.12 cm開
類別:精選書展 > 國內外文學創作

定價:NTD$ 220
優惠價:NTD$ 198
庫存 > 有

作者介紹

張愛玲

  本名張煐,一九二○年生於上海。二十歲時便以一系列小說令文壇為之驚豔。她的作品主要以上海、南京和香港為故事場景,在荒涼的氛圍中鋪張男女的感情糾葛以及時代的繁華和傾頹。

  有人說張愛玲是當代的曹雪芹,文學評論權威夏志清教授更將她的作品與魯迅、茅盾等大師等量齊觀,而日後許多作家都不諱言受到「張派」文風的深刻影響。

  張愛玲晚年獨居美國洛杉磯,深居簡出的生活更增添她的神秘色彩,但研究張愛玲的風潮從未止息,並不斷有知名導演取材其作品,近年李安改拍〈色,戒〉,更是轟動各界的代表佳作。

  一九九五年九月張愛玲逝於洛杉磯公寓,享年七十四歲。她的友人依照她的遺願,在她生日那天將她的骨灰撒在太平洋,結束了她傳奇的一生。

內容簡介

張愛玲散文創作的成就在神韻與風格的完整呈現上已經超過了小說!──【東海大學中文系教授】周芬伶

  ◎首次收錄〈連環套創世紀前言〉、〈把我包括在外〉、〈人間小札〉等散佚作品!

  本書收錄張愛玲一九五○至八○年代的散文作品,比較起四○年代的那種華麗風格,這時期的題材多為回顧過往,筆法也顯得越來越清淡,自我的喜怒哀樂較為隱藏,更符合她追求的簡樸蒼涼美學。〈談讀書〉從聊齋談到契訶夫,看似讀書心得,其實在表達文學觀點;〈憶胡適之〉藉著書信描繪文壇前輩,不著痕跡地透著感懷與敬仰;〈重訪邊城〉觀察舊時台灣以及香港細微的日常生活;〈草爐餅〉用上海小吃遙念故鄉……隨著生命進入另一階段,張愛玲對世事人情的體會更加透徹,文字描繪的功力也轉變得更成熟,並時時透現出她對創作的無比熱忱!

內容連載(節錄)

羊毛出在羊身上
拙著短篇小說〈色,戒〉,這故事的來歷說來話長,有些材料不在手邊,以後再談。看到十月一日《人間》上域外人先生寫的「不吃辣的怎麼胡得出辣子?──評〈色,戒〉」一文,覺得首先需要闡明下面這一點︰
特務工作必須經過專門的訓練,可以說是專業中的專業,受訓時發現有一點小弱點,就可以被淘汰掉。王佳芝憑一時愛國心的衝動──域文說我「對她愛國動機全無一字交代,」那是因為我從來不低估讀者的理解力,不作正義感的正面表白──和幾個志同道合的同學,就幹起特工來了,等於是羊毛玩票。羊毛玩票入了迷,捧角拜師,自組票社彩排,也會傾家蕩產。業餘的特工一不小心,連命都送掉。所以〈色,戒〉裏職業性的地下工作者只有一個,而且只出現了一次,神龍見首不見尾,遠非這批業餘的特工所能比。域外人先生看書不夠細心,所以根本「表錯了情」。

○ ○七的小說與影片我看不進去,較寫實的如詹‧勒卡瑞(John Lecarré──的名著「﹝冷戰中﹞進來取暖的間諜」──搬上銀幕也是名片──我太外行,也不過看個氣氛。裏面的心理描寫很深刻,主角的上級首腦雖是正面人物,也口蜜腹劍,犧牲個把老下屬不算什麼。我寫的不是這些受過專門訓練的特工,當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點,不然勢必人物類型化,成了共黨文藝裏一套板的英雄形象。

王佳芝的動搖,還有個遠因。第一次企圖行刺不成,賠了夫人又折兵,不過是為了喬裝已婚婦女,失身於同夥的一個同學。對於她失去童貞的事,這些同學的態度相當惡劣──至少予她的印象是這樣──連她比較最有好感的鄺裕民都未能免俗,讓她受了很大的刺激。她甚至於疑心她是上了當,有苦說不出,有點心理變態。不然也不至於在首飾店裏一時動心,鑄成大錯。

第二次下手,終於被她勾搭上了目標。她「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個熱水澡,把積鬱都沖掉了,因為一切都有了個目的。」「因為一切都有了個目的」,是說「因為沒白犧牲了童貞」,極其明顯。域外人先生斷章取義,撇開末句不提,說︰
我未幹過間諜工作,無從揣摩女間諜的心理狀態。但和從事特工的漢奸在一起,會像「洗了個熱水澡」一樣,把「積鬱都沖掉了」,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王佳芝演話劇,散場後興奮得鬆弛不下來,大夥消夜後還拖個女同學陪她乘電車遊車河,這種心情,我想上台演過戲,尤其是演過主角的少男少女都經驗過。她第一次與老易同桌打牌,看得出他上了鈎,回來報告同黨,覺得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還沒下裝,自己都覺得顧盼間光艷照人。她捨不得他們走,恨不得再到哪裏去。已經下半夜了,鄺裕民他們又不跳舞,找那種通宵營業的小館子去吃及第粥也好,在毛毛雨裏老遠一路走回來,瘋到天亮。」

自己覺得扮戲特別美艷,那是舞台的魅力。「捨不得他們走」,是不願失去她的觀眾,與通常的the party is over,酒闌人散的惆悵。這種留戀與拖女同學夜遊車河一樣天真。「瘋到天亮」也不過是凌晨去吃小館子,雨中步行送兩個女生回去而已。域外人先生不知道怎麼想到歪裏去了︰

我但願是我錯會了意,但有些段落,實在令我感到奇怪。例如她寫王佳芝第一次化身麥太太,打入易家,回到同夥處,自己覺得是「一次空前成功的演出,下了台還沒下裝,自己都覺得顧盼間光艷照人。她捨不得他們走,恨不得再到那裏去」。然後又「瘋到天亮」。那次她並未得手,後來到了上海,她又「義不容辭」再進行刺殺易先生的工作。照張愛玲寫來,她真正的動機卻是「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個熱水澡,把積鬱都沖掉了,因為一切都有了(缺﹝個﹞字)目的。」

句旁重點是我代加。「回到同夥處」顯指同夥都住在「麥家」。他們是嶺南大學學生,隨校遷往香港後,連課堂都是借港大的,當然沒有宿舍,但是必定都有寓所。「麥家」是臨時現找的房子,香港的小家庭都是住公寓或是一個樓面。要防易家派人來送信,或是易太太萬一路過造訪,年青人太多令人起疑,絕不會大家都搬進來同住,其理甚明。這天晚上是聚集在這裏「等信」。